程某春*协(助)*组*织*(卖)*(yin)*案

时间:2017-5-10 7:08:39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14)佛南法少刑初字第87-1号

2013年11月, 程某春因涉嫌*协(助)*组*织(卖)*(yin)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程某春家属聘请谢华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2014年3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人的多项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程某春获得轻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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