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新闻中心

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必须掌握的步骤

时间:2019-9-29 16:14:54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交通事故原告提起诉讼需要知道的是什么?是否有必要掌握这些知识,以使诉讼效益最大化?也许有很多人渴望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接下来广东嘉锦交通肇事律师网编辑为您收集这方面的交通肇事诉讼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必须掌握的步骤是什么?


几天前,李的车与一辆正在运营的出租车相撞,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李将出租车司机告上法庭。这就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打赢了官司,结果法院以被告主体不正当为由,驳回了李某的起诉。事实上,原因如上所述,出租车的车主是出租车公司,出租车正在运营,司机的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李某应以出租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不是司机个人。如果李某不确定谁是合适的被告,他可以将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乘客乘坐出租车、公交车时,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向法院起诉赔偿案件,乘客可以起诉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也可以起诉事故另一方司机。告诉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不仅因为它是车主,还因为当乘客乘坐出租车时,公交车相当于出租车公司签订了合同,出租车、公交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就是违约。起诉对方司机,诉讼原因是对方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




2。原告在本案中提起诉讼必须遵循哪些步骤

(1)指明“起诉谁”

在诉讼中,起诉谁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诉讼标的不对,不仅浪费时间、人力、财力,而且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问题上,首先要看事故发生时对方开车上牌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自找麻烦的司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有另一个车主,驾驶员和车主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业主是一个单位,该单位可以作为被告上法庭。


(2)取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主管部门,虽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当事人质证》一书的发布,不能成为法院裁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然,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证明当事人各自的责任程度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应当根据法院调查事故的事实予以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划分的限制,但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的内容区分,公安机关将责任认定到法院,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当事人在得到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时,必须认真查看责任认定的内容。不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3)合理补偿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汽车修理费;货物损坏等;汽车修理费:根据汽车修理发票上的合理金额,如果汽车已经报废,应当折价赔偿;事故中货物对车辆的损坏,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损失。住院伙食费;护士;残疾人生活费;残疾人用品费;丧葬费;死亡抚恤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期间,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

关键词:佛山交通事故律师,佛山房产律师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