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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合同律师告诉你:承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时间:2020-12-15 10:27:07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合同律师告诉你:承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承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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