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诈)*(pian)罪

时间:2017-5-10 16:21:18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16)粤0605刑初289

我所谢华强律师担任被告人肖某*诈*(pian)罪一案的辩护人,在该案庭审中提出全面详尽的辩护意见,主张肖某系犯罪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建议法院对肖某从轻处罚。法院采纳辩护人的专业意见。2017222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6)粤0605刑初289号】,判决肖某犯*(诈)*pian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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