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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与劳动部门及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

时间:2017-5-10 15:22:56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案号:(2016)粤0606行初954号

佛山市三水新某凯涂业有限公司诉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纠纷一案,我所谢华强律师代理第三人任某青参与诉讼。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5日作出判决【案号:(2016)粤0606行初954号】,裁定驳回佛山市三水新某凯涂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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