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涉嫌*(绑)*(jia)*罪一案起诉顺德区法院获赔10万余元

时间:2017-5-10 6:38:30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书案号:(2011)佛中法委赔字第3号 

2011年6月,谢华强律师为唐某涉嫌*(绑)*(jia)*案无罪辩护成功后,马上代理唐某对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顺德区法院对唐某蒙冤获刑一案进行国家赔偿。

2011年8月1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案号:[2011]佛中法委赔字第3号),责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唐某进行赔偿,国家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十万余元。唐某成功获得赔偿!洗清了不白之冤,最大程度的挽回了名誉损失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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