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我所代理祝某英诉佛山市粥某庄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劳动纠纷案胜诉
时间:2017-5-3 11:43:29??来源:??点击数:
我所代理祝某英诉佛山市粥某庄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劳动纠纷案胜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6年8月27日作出判决(案号:[2016]粤0605民初9543号),判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14778元。
我所代理祝某英诉佛山市粥某庄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劳动纠纷案胜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6年8月27日作出判决(案号:[2016]粤0605民初9543号),判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147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