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我所接受朱某喜的委托,担任朱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辩护人。
上一条:2022年1月19日,我所接受徐某珍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孔某战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案件的辩护人
下一条:2022年2月20日,我所接办李某珍与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某营业部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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