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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劳动律师告诉你:劳动合同赔偿,员工只凭试用期合同能否申请双倍工资补偿

时间:2020-12-17 11:07:03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劳动律师告诉你:劳动合同赔偿,员工只凭试用期合同能否申请双倍工资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不及时将可能面临给予职工双倍工资的处罚。一位职工在离职前依据试用期时签订的试用合同,到仲裁提出申请要求双倍工资,但是由于他试用转正后该公司及时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前的试用期限应认为包括在劳动期限内,他的请求没有获得仲裁部门的支持。


案件回放


申请试用期双倍工资未获支持


李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报到第一天,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李某,公司规定新入职员工要签订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工资为2500元。李某于2008年1月5日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6个月后,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0年1月5日止的劳动合同。


2009年5月,李某以该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经双方协商未果,故李某到朝阳区劳动仲裁提出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08年2月至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仲裁经过审理,驳回了李某的仲裁请求。


仲裁点评


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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