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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的公开原则你们知道有哪一些?

时间:2020-6-10 9:40:15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1)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3)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4)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我国的很多刑事案件或者是民事案件都是需要采取适当的原则进行审理的,为了使得更多的人了解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一般来说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是需要公开审理的。对于那些涉及到他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不会公开审理,但是需要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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