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涉嫌盗*(窃)一案无罪释放

时间:2018-8-29 14:40:44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释放证明书案号:佛南看释字(20184070号

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18817日经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批准被刑事拘留,羁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家属委托嘉进律师所谢华强律师担任林某辩护人。

经辩护人会见林某得知,林某在本案中只是陪同其他人购买架子鼓,涉案手机在买卖过程中被一同放入架子鼓的包装中,林某对此并不知情,而且在得知手机在架子鼓包装内时,也及时向失主解释清楚并及时归还。因此,辩护人认为林某事先没有参与合谋,也没有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事后发现也及时退还手机,林平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于2018827日提出关于林某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建议,得到办案机关采纳。2018828日,林某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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