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涉嫌*故(意)*(sha)妻案

时间:2017-5-10 6:35:26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案号(2013)粤高法刑一终字第454号

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的居民彭某,因涉嫌*(sha)妻被公安机关逮捕。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彭某无期徒刑(案号:[2013]佛中法刑一初字第69号)。

谢华强律师担任彭某辩护人,认真细致的查阅了全部证据材料,发现本案关键证据存在疑点,于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最终获得广东省高院的采纳。

2013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案号:[2013]粤高法刑一终字第454号),认为彭某故意*(sha)*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终审撤销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

该案在佛山当地主要媒体曾引起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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