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涉嫌*(绑)*(jia)*案

时间:2017-5-10 6:32:10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案号:(2010)佛刑一终字第158号 

2010年,唐某因涉嫌*绑*(jia)*罪,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唐某家属聘请嘉进律师所谢华强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谢华强律师经过多次会见和阅卷,发现与唐某有关的涉案证据基本都是当事人的口供,虽然有受害人的亲自辨认和指证,但没有与口供严密对应的证据链予以佐证。而且不能排除受害人出于打击报复的心理随意扩大涉案人员范围。据此,谢华强律师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提出了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坚持为唐某作无罪辩护。

2010年6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作出终审裁定(案号:[2010]佛刑一终字第158号),认为唐某涉嫌*(绑)*(jia)*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终审撤销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

2011年1月10日,唐某终于等来久违的无罪裁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撤回了对唐某的起诉,起诉书予以注销,即行作废。唐某无罪释放!谢华强律师随后代理唐某起诉顺德区人民法院,提出十几万元的国家赔偿,并最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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