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强jian幼*女(13岁)案,获得轻判(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时间:2018-11-22 15:39:55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 2018粤0605刑初3775号

高某涉嫌 强jian幼*女(13岁),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石肯被警方抓获。高某家属聘请我所律师担任辩护人,2018年10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时辩护人提出全面专业的辩护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从轻处罚,得到法庭采纳。

2018年11月12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案号2018粤0605刑初3775号),判决高某犯 强jian 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高某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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