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时间:2017-5-16 21:27:43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协助审查招标人的主体资格;
参加投标决策论证;
审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文字表达是否清楚;
协助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之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防止因重大偏离而导致投标失败;
协助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写、密封及送交,避免因文件、资料及其送交程序瑕疵而导致投标工作失败;
指导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押金);
协助或代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参加评标活动中的质疑环节(答辩会),保证投标方向的答复内容及方式合法有效,避免因现场答复不规范而导致投标失利;
监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工作,必要时代理投标人向招标方提出意见或者异议,直至向有关部门(建委招投标办公室)反映、投诉;
中标后,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依法保障中标人的利益,同时保证该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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