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飞交通*(zhao)事*案成功获赔缓刑

时间:2018-7-13 16:37:01??来源:??点击数:

刑事判决书案号:(2018)粤0607刑初251号

王某飞,因涉嫌交通*(zhao)*事罪于2018年1月16日被逮捕。家属聘请我所律师担任王某飞的辩护人。2018年3月8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时辩护人提出专业辩护意见,请求人民法院对王某飞适用缓刑,得到法院采纳。

2018年3月19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607刑初251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王某飞犯交通*(zhao)*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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