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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上午,受援人刘女士赠送锦旗

时间:2023-5-4 17:22:26 来源:佛山刑事律师 点击数:

5月4日上午,受援人刘女士向禅城区司法局祖庙司法所送来“困难之时伸援手、为民办事关怀至”锦旗一面,表达诚挚的谢意。

刘女士2021年8月23日入职佛山某餐饮公司,担任仓管。2022年9月12日,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口头劝退刘女士,刘女士不同意,单位便直接辞退刘女士,同时扣留刘女士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2日的工资。

2023年3月3日,刘女士仍未收到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便向禅城区司法局祖庙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经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指派何加成律师作为该案的承办人员。

2023年3月3日接受指派后,何加成律师审核了案件材料,发现该案2022年11月21日已经由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不服仲裁结果,提起了一审,开庭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且法院规定了的提交书面答辩状的时间以及举证期限,眼看马上超期,于是接受指派的当天下午,承办律师便与刘女士联系,并要求刘女士提供了所有的证据材料,整理资料过程中,何律师发现刘女士提供的几份电话录音当中有直接反映用人单位辞退的关键事实,便询问了刘女士电话录音的形成时间、在场人员、录音地点等关键细节,同时将该份材料整理提交;针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承办律师与刘女士一同核对,发现了对方证据缺乏关联性,并形成书面质证意见,通过与刘女士的及时沟通,承办人员成功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了书面应诉材料。

刘女士又向律师反映,用人单位不单单拖欠其一个人的工资,还有其他工友的工资也被拖欠,担心后续执行不到钱,承办律师便告知刘女士,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虽然保全错误会承担相应风险,但可以先查封、冻结用人单位相应的资产,防止用人单位有意逃避执行,确保胜诉后能执行到位,刘女士认可律师提出的方案,承办律师便帮助刘女士申请了财产保全。

经过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支持刘女士赔偿金13500元、被单位拖欠的工资6300元、退还押金100元、带薪年休假工资1655.17元,共计支持金额21555.17元。

刘女士表示,禅城区法律援助处的律师办理案件非常耐心、专业,因为自己平时工作很晚,常常会在非工作时间与承办律师讨论案情,但律师一直保持耐心,给予本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很高的职业素养。同时也十分感谢法律援助在其困难之时伸出了援手,并运用法律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也希望法律援助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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